经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组织对我市潞城市坤明石膏有限公司1座矿山的“矿山开发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1个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日。公示期无异议的,不再进行公告。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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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公示项目名单.docx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