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内容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长治市屯留矿区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

2024-09-23 11:21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长治市屯留矿区”等2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长治市屯留矿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2.山西省潞安矿区长子县慈林山煤矿煤炭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4日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4579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36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97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