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暨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对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的“零容忍”,强力打击各类私挖滥采行为,保持严惩重罚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决定公开通报1起不同类型的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2024年6月2日凌晨,沁源县自然资源局聪子峪自然资源所在聪子峪乡小岭底村南山查获一起非法开采铝土矿。6月3日,沁源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经调查非法开采铝土矿系沁源县王陶镇王陶村人李某某所为。2024年8月22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意见书》(晋非破采矿认字〔2024〕22号),认定非法露天开采破坏铝土矿资源量总价值为193417.5元。现沁源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起案件移送沁源县公安局和当地纪检机关。
下一步,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打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从严惩处涉嫌非法违法采矿犯罪行为和人员,坚决有效遏制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行为反弹新增,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巩固和始终保持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安全稳定。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