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4〕40号)和长治市司法局《关于报送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结果的函》的有关要求,对2020年至2025年以来内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系统清理,经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6年第1次党组会议审议,现对6件废止文件和33件失效文件进行公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